转发校医院2009年《关于离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》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 : 2016-06-29      点击量:

关于离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
全校离退休职工:

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,为缓解离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难得问题,学校落实了离退休职工每年医疗费报销4次的规定。

现将今年10月份报销医疗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对象:全校离退休人员。

二、报销时间:每天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5:00。

三、日期和地点安排如下:

文理学部:地点:校医院本部5楼。

退休人员:10月19日全天。

离休干部:20日上午8:30-11:30。

工 学 部:地点:工学部离退休办公室;

退休人员21日全天;

离休干部22日上午8:30-10:00时;

医 学 部:地点:医学部教工食堂二楼(老干活动中心)。

离休干部22日上午10:15-11:30;

退休人员:22日下午。

信息学部:地点:二门诊2楼。

退休人员:10月23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5:00。

离休干部:23日下午2:00-3:00。

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。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病历、转诊单、外院病历、特殊检查报告单、收据(加盖所在单位公章)、取药电脑附联(双处方)。医院已做好资金及人员的安排,请各位离退休职工按上述要求就近报销,不需起早排队。

特此通知

武汉大学医院

二○○九年十月十日

上一条:2007年《武汉大学助老帮困爱心工程实施方案》

下一条:2009年《武汉大学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办法》